商务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冷链物流相关建议或提案及其答复摘录如下: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586号建议:加大对边疆少数民族偏远地区商贸物流支持力度。
答复:
加快完善商贸物流网络布局,构建城乡高效的配送体系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商务部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商贸领域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商贸物流标准化水平,完善城乡物流配送网络,不断提升商贸物流标准化、信息化和智慧化水平。
一、支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一)持续安排财政资金支持。2016—2017年,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安排中央财政资金发展冷链物流。支持宁夏、新疆等10个省(区、市)推进产地预冷集配、仓储配送等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水平。2019—2020年,会同财政部支持内蒙古、广西等15个省(区、市)开展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将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作为重点方向,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现代冷链物流管理理念、标准和技术,建设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配备预冷、低温分拣加工、冷藏运输、温度监控等冷链设施设备。2021年,会同财政部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支持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冷链加工配送中心和中央厨房等,增强流通主渠道冷链服务能力。
(二)发挥政策性金融支持作用。2018年,商务部会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展流通领域重点合作项目推荐工作,支持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试点企业和试点城市建设冷链物流项目,带动社会资本投入。
二、培育冷链流通骨干企业
为推动冷链流通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商务部会同国家标准委启动了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重点围绕肉类、水产、果蔬等生鲜农产品,确定了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试点企业和试点城市。明确示范企业和城市应该满足的具体条件和指标,引导试点企业和试点城市对照条件和指标进行示范达标创建。(来源于:商务部官网)